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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逸提等的配释
波逸提等的配释

第十僧残学处

Author: Claude @ visuddhinanda

  1. 第十僧残学处
  1. 在第十学处中,如此行为的,这里是以省略鼻音 ṃ 的方式连声,所以说“evaṃācārā(如此行为的)”。
用“像什么样的”等语,表明 evaṃ 一词在“示例”等十一种意义(见《名义灯》第1186偈)中的“譬喻”义。
在一切处,是指在“如此风评、如此名声”所有这些词中。
以轻视,这里的 u 是由 o 变来的,所以说“avaññāya(以轻视)”。
用“看低来认知”一语,表明 ava 前缀是“低下”的意思,ñā 词根是“认知”的意思。
本应说“以轻侮的认知”,由于省略了后一个词,所以说成“以轻侮”,因此说“以轻侮而认知”。
以不忍,这里所指的只是忍受的忍,既不是随顺忍,也不是审察见解的忍,为了表明这一点,所以说“以不能忍受”。
以威势,这里,以特别的方式照耀、显耀,所以叫 vibhāsa,即威势;这个僧团有威势,所以叫 vibhassa,指有威势的僧团;sa 词缀用于“多”和“极甚”的意思。
为什么呢?
因为它具有 mantu 词缀的意义,就像“lomasa(多毛的)”等例子(《本生》1.14.57)一样,意思是说:威势很大、威势极大的僧团。由于后面接复辅音,ā 变为短音。
vibhassa 的状态就是 vebhassiya,也就是威势很大、威势极大。
为了表明这个意思,所以说“以强大威势的状态”。
这里,用“强大”一词,表明用于 mantu 义的 sa 词缀具有“多”和“极甚”的意思;用“状态”一词,表明 ṇiya 词缀的抽象名词义;用 ena 一词,表明从格词形用于具格义。
为了阐明这个意思,所以说“以显示自己的强大”。
这里,自己的,是指被称为“自己”的僧团本身的。
以显示强大,是说以显示威势很大,或以显示威势极大。
所谓显示强大,实际上就是恐吓他人,所以说“意思是以恐吓”。
以弱小的状态,这里应当理解为:用“状态”一词表明 ṇya 词缀的抽象名词义,用 ena 一词表明从格词形的具格义。
在一切处,是指在“以轻视”等所有这些词中。
ca 字虽然省略了,意思仍在,所以说“应当这样理解为并列的意思”。
你们要分开,这里 vi 前缀是 vinā(离开)的意思,vic 词根是“存在”的意思,所以说“你们要分离”。
第十学处完。
要与“紧接着编入”连读。
要连读为:从《大分别》引来的这三条学处。
要与“应当知道有九条是一犯即成的”连读。
要连读为:所有这些法。
在这里,是指在“已经诵出了”等这段文句中。
而那,是指半月摩那埵。
以上是《一切善见》律注
《比丘尼分别》中
十七条注释的释义连读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