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粗恶罪学处
- 粗恶罪学处
- 在第四条中,为了列举这个词所包含的意义而举出的:意思是因为它们同样具有“粗恶”一词的意义。
“责任”:这里因为表示时间的标志,是用宾格表达处格的意义,所以解释为处格形式“dhure”(放下责任的时候)。
应连读为“刚一放下责任的时候”。
这样放下责任之后:是指心想“我不告诉别人”,这样放下责任之后。
另一人是指当事人以外的另一位,也就是第二个人。
那人又是指第二个人也是这样。
另一人是指第三个人。
应连读为“直到链条被切断为止,都会犯罪”。
那位犯罪者本人是指犯了罪的那个人。
就是当事人本人是指正是犯了罪的那个人。
这位比丘是指第一位比丘。
另一人是指第二个人。
那人是指第二个人,应与“告诉”连读。
先前告诉过他的人(yena)是指第一位比丘。
他是指第二个人。
那一位正是指第一位比丘。
是相对于当事人而言,才说“当第三个人告诉了第二个人”。
- 五罪聚是指偷兰遮等五种罪聚。
违犯行为:因为是凌越、违犯而做出的,所以称为违犯行为。
第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