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 美食学处
二五七 第九学处中,因为被带到殊胜的状态,所以叫作美味的;这样说时,“美味”一词是最上等的意思,所以说“最上等的食物”。
所谓上好的,不是指甜美的品质,而是指具有甜美品质的食物本身,所以说“具足丰盛的”。
谁,这里是用属格来表达具格的意义,意思就是“被谁”。
用“味道上好的”这句话,显示“被品尝、被享用,所以叫作味道好的东西”这一字义的实质。
二五九、“凡是……乃至……来吃”,应这样连读:“在这里,判定应当这样理解。”
纯粹的,是指没有掺饭的。
“掺有饭的”与“酥油等”相连。
这里,是指在这条学处中。
因为,在这里是“确实”的意思。
用“掺有美味东西”这句话,显示这样的意思:掺有美味的酥油等的食物,就是美味的食物。
用“由七种谷物做成的”这句话,显示这些食物的实质。
在“请用酥油给我饭”等五种说法中,中间的三种说法也都应当补上“饭”字来理解。
这样,先显示了用分开的语句来乞求时所犯的罪,接着要显示用复合词来乞求时所犯的罪,所以说“请给我酥油饭”等。
从这里,与“用从母牛那里得到的”相连。
与所求不符,意思是偏离、脱离了约定,也就是偏离了所告知的内容。
因为,在这里是“确实”的意思。
用这句话显示与所求不符所带来的得失。
请用许可的酥油给,应这样连读:“请给我掺有许可酥油的饭”。
其余各处也是这个道理。
以哪一种东西,是指以酥油等当中的哪一种。
那一种、它的,这里也应当按逐一遍指的意思来理解。
圣典中列出的所谓酥油,是指牛酥油、山羊酥油、水牛酥油,以及凡是肉许可食用的动物的酥油。
所谓生酥,也是这样。
所谓油,是指胡麻油、芥子油、摩度迦油、蓖麻油和脂肪油。
所谓蜜,是指蜂蜜。
所谓糖,是指由甘蔗制成的。
所谓鱼,是指在水中生活的动物。
没有哪一种鱼是圣典没有列出的。
所谓肉,是指凡是肉许可食用的动物的肉。
乳和酪,与酥油的情形相同。
应这样连读: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,在“请给我生酥饭”等说法中,也同样只犯乞求汤和饭的突吉罗。
因为,在这里是“确实”的意思。
而它,是指“而这个意思”。
在那里,是指在那个意思上。
何必,是说有什么用处。
意思是根本没有用处。
“得到的”与“食物”相连。
一味,是指起同一种作用。
从中,与“取出”相连,即“从九种美味食物中取出”。
全都,是针对九个波逸提而说的。
二六一、两众都,是指比丘和比丘尼双方。
这里所说的“酥油”(sabbi),是因为它为了增长食用者的气力和寿命而行进、运作(sabbati),所以叫作酥油,也就是熟酥(ghata)。
这个词应当只用(唇音组的)第三个字母(b)来诵读和书写。
为什么呢?
因为各种词根表(dhātupāṭha)中,表示行进义的 sabba 词根,正是以第三个字母列出的:“sabba,行进义”。
第九学处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