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
波逸提等的配释
波逸提等的配释

说粗罪学处

作者: Claude @ visuddhinanda

  1. 说粗罪学处
  1. 在第九条学处中,“对此”,是指在“所谓粗罪”等这段圣典中,或者是指在那些圣典和义注中。
“考察”,就是审察。
“‘受具足戒者’一词”,是指“受具足戒者”这个词所指意义的那种状态。
因为在这里,说到词的时候,由于词与意义不可分离,用词也就说出了它的意义;而且即使没有表示状态的词缀,也能领会状态的意义,所以也应当取“状态”这一层,因此说“‘受具足戒者’这个词所指意义的那种状态”。
“‘粗’这个词”这里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“这”:以这个为限量的,也就是“这么多”,指的是“十三种僧残”这句话。
意思是:应当说的只是这一句,而不是“四种波罗夷”这一句。
“对此”,是指在圣典中。
连读为:有人可能会有疑问——会有什么疑问呢?
因为把罪告诉他人的人与辱骂他的人情况相同,所以说“如果这样”等等。
“而实际上他犯的正是波逸提”,这里的“而”字表示区别,意思是并不犯突吉罗。
“因为”(hi),在这里是“确实”的意思。
“这样”,是指犯波逸提这件事,或者是指“有一个人不清净……犯骂詈语的罪”这段话,与“说过”连读。
“在这里”,是指在圣典上。
“只有义注诸师”,这里的“只”字放在了不恰当的位置上,应当接在“权威”上读,意思是“正是根据”。
所以说“其他的考察都不是”。
或者,“其他的”是用主格表示属格的意思,意思是:其他人的考察不是权威。
如果这样理解,“只”字就放在了恰当的位置上。
“我们以前也”,是指在开始撰写本书的时候也说过。
“这一点”,是指义注诸师是权威这一点。
连读为:只是为了防护、也只是为了不再犯罪而允许的。
所以说“并不只是为了宣扬他的缺点”等等。
“因此”,是指因为已经不可能成为比丘,所以说得很对;“因此”与“说得很对”连读。
  1. “这里所说的比丘僧团认可”,连读为:比丘僧团认可,应当由僧团作出。
“在别处”,是指在任何地方。
“在这里”,是指在这条学处中。
“因为是……说的”这个词,是“应当……作出认可”这个词的原因。
“他”,是指这位比丘。
“利益的关切”,就是寻求他的利益,意思是希望他得到好处。
  1. “其余的”,是指最初五条学处之外其余的、后面的五条学处。
“他的”,是指未受具足戒者的。
“连在一起”,就是使它们相互关联。
第九条学处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