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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逸提等的配释
波逸提等的配释

第三 展转食学处

作者: Claude @ visuddhinanda

第三 展转食学处
221.在第三条学处中,为了显示“既然这些人……这想必不是微不足道的”这段文句在意义上的关联,说了“从……的方式”等。
其中,用“从……的方式”这句话,显示了“yathayime manussā(既然这些人)”中的 yathā 一词具有 yaṃ 一词的意义。
由此,是说从那种方式。
用这句话显示 yathā 一词是作限定性指示的。
用“可以知道”这个词,补出了文句中省略的动词。
用“教法,或者布施”这些词,显示 idaṃ(这)一词的意义。
以佛陀为首的僧团,这两个处格词是用作与格的意义,意思是:或者说对以佛陀为首的僧团的布施。
用“微小”这个词,显示 oraka(小)一词的意义。
用“低劣”这个词,排除了 paritta 一词作“眷属少”解的意义。
吉罗本人被任命居于主人的地位,所以称为主人吉罗;为了显示这个意思,说了“在主人吉罗这个词里”等。
他,是指主人吉罗。
应连读为“他……让雇工们为他做工”。
一种方便的说法,意思是:就通俗的说法而言,或者就举例代表而言,或者就主要的东西而言。
用意是:不只是枣子,还备办了许多其他的嚼食和软食。
与枣子相混合的,就是用枣子调配的,也就是枣汁,所以说“用枣汁来调配”。
与枣粉混合的蜂蜜、糖等,称为**“枣汁”**(badarasāḷava)。
222.在这个时候太阳已经升得很高,所以叫作太晚;这样说,指的是白天已过了很久的时候,所以说“在白天过了很久”。
226.应解读为“这种叫作饭食转施的做法是可以的”。
五类同法者中,是表示从中选取对象的群体;应连读为“从五类同法者中……某某”。
如果当面也可以转施,那么为什么不对和自己在一起的世尊作转施呢?针对这个问题,说了“这种转施”等。
应连读为“这种转施归入……”。
为什么不可以对世尊作转施呢?针对这个问题,说了“因为,即使世尊”等。
因为,意思是“确实”,或者是“由于”。
应连读为“僧团所做的”。
二二九 “二三家邀请”这几个词是换用了语法性别的说法,所以说“dve tīṇi nimantanāni(二三家的邀请)”。
因为用这些来邀请,所以叫作邀请,指的是食物;连起来读是:吃这些食物。
句子的连接是:两三户人家倒入。
汤和菜肴,是汤与菜肴合称为 sūpabyañjana。
不犯,用意是:因为已经混合在一起了。
最初的邀请所供的,是指最先邀请所供的食物。
里面,是指下面。
哪怕一口,是指哪怕一小团食物。
无论怎样,是说用这种或那种方式。
在那里,是说在那份食物里。
或汤汁,是说牛奶以外的其他汤汁。
句子的连接是:被哪种牛奶或汤汁覆盖后饭食会成为同一味道,他们就倒入那种牛奶或那种汤汁。
因为 yaṃ 一词位于后句时,会让人领会到前句中有 taṃ 一词。
与牛奶混合的饭食,就是奶饭。
汤汁饭也是这样。
别人也,是说供奶饭或汤汁饭的人以外的其他人也。
不犯,用意是:因为没有与饭食混合。
“吃的人”这个词,是 bhuñjituṃ(吃)一词在无人称句式中的施事者。
对酥油乳粥,也,是说对用酥油和乳粥做成的饭食也是一样。
他,是指那位大优婆塞。
为了用《大筏义注》的说法来显示“犯”与“可以”这两种义注说法都合理,所以说了“《大筏义注》中”等。
因为这两种义注说法,只是所针对的情形不同而有差别,在意义上却是一致的。
连起来读是:《大筏义注》中说。
同一次烹煮,是说在同一个锅里煮。
展转食,是说吃了一家又一家的食物。
已经被你邀请了,意思是:我不是已经被邀请了吗?
先征得邀请的施主同意后,也,是说先征得那位大优婆塞的同意后也可以。
那位,是指作了随喜的比丘。
他,是指那位比丘。
另一位,是说某一位。
为什么,意思是“出于什么原因”。
因为被你邀请了,是说由于处在被邀请的状态。
即使是被整个村庄邀请,也只有大家聚在一起邀请的才可以,分别各自邀请的则不可以,所以说“聚在一起”。
对于团体,也,是说对于互相劝勉而共同行善的人群也是这样。
为了显示“被邀请时”这个词所指的邀请方式,说了“请取饭食”。
只要,就是 yaṃ aggena,意思是:在哪一部分上。
在两位长老的说法中,大须摩长老的说法才是合理的,所以把它放在后面说。
第三学处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