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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律庄严复注》(第一册)
《律庄严复注》(第一册)

煮油的论述

Author: Claude @ visuddhinanda

煮油的论述

在煮油的论述中,依“比丘们,我允许煮油”(《大品》267)这句话,有风病时,可以煮油。
这里,“比丘们,我允许煮油”,是说凡是放入了任何药物的油,全都是允许的。
“比丘们,不应当喝放了过多酒的油,谁喝了,就应当依法处置。
比丘们,在煮油时,如果看不出酒的颜色、气味和味道,我允许喝这样放了酒的油。”(《大品》267)依这句话,在煮油时,如果放进去的酒的颜色、气味或味道都看不出来,这样的油就可以喝。
这里,“放了过多酒的”,是指酒放得太多,意思是放入大量的酒调制而成。
依“比丘们,我允许把它指定为涂身油”(《大品》267)这句话,如果油因为放了过多的酒而不能喝,可以把它指定为涂身油。
依“比丘们,我允许三种壶:铁壶、木壶、果壳壶”(《大品》267)这句话,这三种壶可以用作装煮好的油的容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