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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律庄严复注》(第一册)
《律庄严复注》(第一册)

五药篇

Author: Claude @ visuddhinanda

五药篇

在五药篇中,依据“比丘们,我允许这五种药在时内接受、在时内食用”(《大品》261)这句话来看:患了秋季病的比丘们,喝下的粥也吐出来,吃下的饭也吐出来,因此他们消瘦、憔悴、气色不好、面色越来越黄,身上青筋暴露。
对他们来说,凡是既是药、又被世人公认为药,能起到食物的作用,却看不出是粗重的食物的东西,
就有这五种药。
就是:酥油、生酥、油、蜂蜜、糖。这些药可以在时内接受、在时内食用。
这里,“‘秋季病’,是指在秋季生起的胆汁病。
因为在那个时候,他们会被雨水淋湿,也会踩在泥里,病情也时而加剧,因此他们的胆汁进入了腹内。
‘能起到食物的作用’,是说能成就食物的作用。”这是义注(《大品义注》260)中说的。
《除疑疏》(《除疑疏·大品》2.260)中说:“‘胆汁进入了腹内’,是说原本遍布在身体外部的游离胆汁进入了腹内,因此胆汁失调,这是它的意思。”
《金刚觉疏》(《金刚觉疏·大品》260)中说:“‘凡是既是药’这句话,由于与后面‘因这两者,他们变得更加消瘦’等句相矛盾,应当理解为没有顾及缘由(制戒因缘),而是就可适用的范围来说的。
如果问:为什么不按缘由来说呢?
因为用意在于顾及其他的情况。
因为在一切佛陀的时代,都顾及酥油等是七日药这一点。
世尊的用意,就是借这样的说法来表达的。
正因如此才说:‘能起到食物的作用,却看不出是粗重的食物。’
也就是说,‘在时内接受、在时内食用’这里并没有规定时限;如果世尊的用意是顾及其他情况,那么对根药等所定的‘接受之后终身可用’这个时限,又从哪里得来呢?
至于‘比丘们,我允许这些药在时内接受、在时内食用’(《大品》260)这句话,应当理解为是以‘我允许贮藏起来,在之后的日子里只在时内食用’这个用意说的。
否则,由于世尊超凡,就不可能生起‘凡是既是药’等念头。
如果说:既然允许美食这一点已经确立,这些药是考虑到适合病情的需要才说的,对吗?
也不是这样,因为经文用‘更加’一词,显示了他们变得消瘦等情况。
如果说:正如依甘蔗汁而说糖,同样也可以依生酥而说酥油,所以生酥不必另外列出,对吗?
不对,因为用意在于显示它的特别之处。
正如虽然提到糖就已经涵盖了,后面却另外允许了甘蔗汁,用意是因为同属甘蔗,而把它放在糖水的位置;同样,另外允许生酥,用意是显示生酥有特别的处理规定。应当这样理解。
生酥的特别规定,应当依照药学处的义注(《波罗夷义注》2.619–621)来了解。
那里说:‘想要煮炼成酥油来食用的人,即使没有洗过也可以煮。’
在那段义注里,酥油一定是煮过的,不会是没煮过的;糖也是一样。
生酥则一定是没煮过的。”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