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因心的解释
- 像这样,把按根来分有三种的不善心,按相应等的不同分成十二种之后,现在要说明无因心。无因心虽然按不善果报等有三类,但紧接在不善心之后只讲不善果报心;为了按依处(眼等)和作用(领受等)的不同把它分成七种,就说了“舍俱眼识”等。
这里,因为它在识的主导下,就好像在指示平坦与不平坦,所以叫作“眼”(cakkhu)。
或者说,因为它好像在享受色,所以叫作“眼”。
因为“cakkhati”这个词,就像在“品尝蜂蜜、品尝菜肴”等说法中一样,是享受的意思。
所以世尊说:
“摩犍提耶,眼以色为乐,喜爱色,因色而欢喜”等等。
如果是这样,根据“摩犍提耶,耳以声为乐,喜爱声,因声而欢喜”等说法(中部2.209),耳等对声等也有享受,那么它们不也就该叫作“眼”了吗?
不会,因为这个词的用法已经固定。“眼”这个词固定用来指眼净色,也就是以想看为因缘、由业所生的大种净色为特相的那个净色,就像“孔雀”等词固定指某些特定的鸟类一样。不过,以眉骨为界的肉团因为与眼共同存在,也被称为“眼”。
而在义注中,因为词根有多种意义,“cakkhati”这个词也可以有显示的意思,所以说:“眼能显示色,所以叫作眼。”(清净道论2.510)
在眼中的识,因为它依止于眼,所以叫作眼识。
因为确实有这样的说法:“以依止于眼而了知色为特相。”(法集论义注431;清净道论2.454)
对耳识等也应当照这样适当地理解。
用“同样”这个词,是把“舍俱”这一点推及后面几种识。
在识的主导下能听,所以叫作耳。
能嗅,也就是能摄取气味,所以叫作鼻。
味是维持生命的因缘,所以称为“生命”(jīvita);舌因为倾向于它而召唤它,所以按词源解释法叫作舌(jivhā)。
它是卑劣的恶法的来源,也就是这些恶法生起的处所,所以叫作身。
因为身根的性质是取所触,它是依享受所触而生起的恶法、以及以此为根的恶法的特殊原因,所以被看作好像是这些恶法生起的处所。
或者,有组成部分的身(sasambhārakāya)是头发等卑劣的东西生起的处所,所以叫作身。
而身净色因为与它相伴,也叫作身。
“du”是卑劣的意思:它是卑劣的,并且挖掉身乐;或者说它难以忍受,所以叫作苦。
也有人说:“给它机会是困难的,所以叫作苦。”
它以领受的形态生起,领受五识所取的色等所缘,所以叫作领受。
它正确地判断,也就是考察已经领受的色等所缘,所以叫作推度。
彼此对立的善与不善的成熟,叫作果报;这是对已经达到成熟状态的非色法的称呼。
正因为这样,即使是由善业、不善业所生的业生色,也不称为果报。
不善的果报心,就是不善果报心。
- 它使身心快乐,或者彻底挖除身心的苦恼,或者容易忍受,所以叫作乐。
也有人说:“给它机会是容易的,所以叫作乐。”
可是,为什么不像不善果报推度那样只说一种,而把善果报推度说成两种呢?
因为按可意所缘和可意中性所缘的不同,受可以有区别。
如果是这样,那里也应该按不可意所缘和不可意中性所缘的不同而有受的区别吧?
并非如此。因为即使是在不可意所缘上本应生起的忧,没有瞋也不会生起;而瞋完全是不善的性质,在无记法中不可能存在。
因为某一类的法不会出现在别类的法中。所以,由于能与忧相应的瞋在这里不可能存在,不善果报中不会有忧,因此没有说推度是忧俱的。
或者,就像一个弱小的人被强壮的人殴打,无力还手,只能对他舍置不理一样,不善果报因为非常微弱,即使在不可意所缘上也不会生起忧,所以推度只是舍俱的。
至于眼识等四种识,无论是善果报还是不善果报,都因为依处与所缘的撞击微弱,在不可意和可意的所缘上都只是舍俱的。
因为这四种识的依处眼等都只是所造色,作为所缘的色等也是所造色;所造色与所造色的撞击非常微弱,就像棉团碰棉团一样,所以它们无论如何都只是舍俱的。
而身识的所缘只有称为所触的三种大种,所以所缘即使撞击到身净色,也会穿过它,冲击到身净色所依止的大种上。
大种色与大种色的撞击比较强烈,就像把一团棉放在铁砧上,用锤子打下去时,锤子穿过棉团砸到铁砧一样。所以,由于依处与所缘的撞击强烈,身识在不可意所缘上是苦俱的,在可意所缘上是乐俱的。
至于两种领受心,是紧接在与自己依处不同的眼识等之后生起的,没有从依处相同的心得到无间缘,就像一个没有同伴支持的人一样,力量不够强,不能充分体验所缘的滋味,所以无论如何都只是舍俱的。
与上面所说的相反,善果报推度在可意所缘和可意中性所缘上,分别是悦俱和舍俱的。
如果是这样,为什么后面要说两种转向心与舍相应呢?它们不也是紧接在依处相同的心之后生起的吗?
确实如此。但其中前一种只在以前没有被任何心取过的所缘上生起一次;后一种也因为要扭转不同类的心相续,还有赖于别的作用,所以不能充分体验所缘的滋味,因此只与中性受相应。
关于这一点,有偈颂说:
“依处和所缘,本性都是所造色,它们的撞击
很微弱,所以眼等四种心是舍俱的。”
“由于作为身所依的大种与作为所触的大种互相撞击,
力量强,所以身识不与中性受(舍受)相应;
“因为它没有所依相同的无间缘,
所以在力弱的所缘上,领受心与舍俱。”
是善的果报,又因为缺少相应因而是无因心,所以叫作善果报无因心。
这些心虽然是依能生因而成就的,但只是就相应因而言,才得到“无因”这个称呼;否则它们就和大果报心没有区别了。
那么,为什么在总结不善果报心时,没有像这里这样加上“无因”一词呢?
因为那里不存在例外。
因为只有在有可能、并且存在例外的时候,加限定语才有意义。
而不善果报心,由于是贪等有过的法的果报,所以不可能和与它们相反的无贪等相应;又由于它们本身是无记、无过的性质,与贪等不善法相应是相违的,所以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有因。它们是无因的这一点没有例外,所以不必用“无因”一词来限定。
- 现在,在讨论无因心的这一部分里,为了按作用的不同把无因唯作心也分成三种来说明,所以说了“舍俱”等。
它转向在眼等五门中撞击的所缘,对那所缘加以关注;或者不让心相续以有分的方式转起,而使它转变为路心——所以叫作五门转向,也就是无因唯作意界心。
作为转向的无间缘的有分心就是意门,因为它是路心转起的门口。
在这意门中,它转向以见、闻、觉等方式显现在门前的所缘,或者按上面说的方式使心相续转变——所以叫作意门转向,也就是无因唯作意识界舍俱心。
而这个心在五门中,把所缘按推度的那样加以确定,所以也叫作确定(voṭṭhabbana)心。
它生起笑,所以叫作生笑,也就是漏尽者面对不粗显的所缘时,只引生喜悦的样子(微笑)的无因唯作意识界悦俱心。
- 一切区分,是指按不善果报、善果报、唯作来区分。
十八种,是数目的界定。
无因心,是指出被界定的法。
无因心的解释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