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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分五十经复注
中分五十经复注

五、耆婆经义注

Author: Claude @ visuddhinanda

五、耆婆经义注

因为是被王子抚养、养育长大的,所以叫“kumārabhata”,而“kumārabhata”本身就是“童子”,就像“bhisakkameva bhesajjaṃ”这种构词一样。
“杀害”这里,“ārabha”这个词固然也用在贪欲的积集、令人从中出离、犯戒、告知等场合,但这里应当理解为“伤害”的意思,所以说——
“‘杀害,就是杀死。’”
“特意宰杀的”,是指指名自己而以杀害的方式做成、产生出来的。
“共谋的行为”这里,“kamma”这个词是以业为体现、属于过去时态的,所以说——
“‘为了自己而做的。’”
“是‘表相之业’的另一种说法”,就如“paṭicca kammaṃ phusati”等句中那样。
“表相之业的”,是指凭表相而应当获得的业,不是就造作、令人造作而说的。
“这里有依此而做的业,所以肉叫作共谋的行为”,就如“这具足了佛陀之法,所以叫佛陀”那样。
“他们的”,是指尼乾子们的。
其他持这种主张的婆罗门等人,也同样如此。
“理由”这里,指的是道理,而这道理本身因为不脱离于法,所以被称为“法”,所以说——
“‘理由,是指经过三重清净检验的鱼肉的食用。’”
“相符的说明,是指众人这样如实的解说”,是因为按照道理,这与法相符,所以说“应当食用肉”是被认可的、是照实所说的这一说法。
“那”,是指像“明知是特意宰杀的肉而食用”这样说的食用,“既不是理由”,因为这从各个角度看都不成立,即使有,在道理上也不成立,是不如法的。
“相符的说明”,是指“明知是特意宰杀的肉而食用”这样的说法,因为按照道理这与法不相符,所以“不是相符的说明”。
“凭着别人所说的理由而有根有据”,是指别的外道说“明知……”等等来讲说这种法、这样主张,凭着那作为理由的说法而有了根据。
应当这样被他们说“而有你们的主张或转述”,即“应当食用肉”这样流传开的、你们的说法,或者是别人在别处这样流传开之后,对那说法的复述。
“会招致有识者责难的理由”,外道姑且不论,是指会招致其他智者责难的理由。
“哪一条能找得到”,意思是不会招致责难。
“毁谤”,是指压制、践踏后而说,意思是被压制着而斥骂。
五十二、“情况”,是指使食用之心不清净的原因。
比丘们亲眼看见特意宰杀的肉。
因为这样的肉不适合食用,所以是心不清净的原因,会招致心的污染。
现在,为了如实说明“亲眼所见、亲耳听闻、有所怀疑”这几种情形,说了“‘在亲眼看见等当中’”等等的话。
其中,“既非亲见亦非亲闻而怀疑的”,是指不依于“亲眼所见、亲耳听闻”这两者——
“这莫非是为了这位比丘而杀害后备办的?”,仅仅是这样的怀疑。
“总括”,是指把三种怀疑全部包括在内。
“吉庆等”这里,“等”字包括了供养祖先、款待宾客等事。
“没有疑虑”,说的是完全没有怀疑的状态。
“对不知道的其余人”是“可以接受的”,只有对知道的人,这里才会犯戒。
“只有他们自己”,是指那些被指名而做的人本身。
为了说明特意宰杀的肉的食用与不如法的肉的食用之间的差别,说了“‘但如果不知道是不如法的肉’”等等的话。
前者是有心而犯的戒,后者是无心而犯的戒。
因此说——
“‘不知道是不如法的肉而吃了,也同样是犯戒的。’”
“食用”,意思是说“应当食用”。
五十三、“这样的”,是指经过三重清净检验的鱼肉的食用。
“即使是以慈心而住的人”,凭“即使”这个字,也包括了不以慈心而住的人。
为了说明在以慈心而住的人食用的情况下,无过失达到了顶点,说了“‘耆婆,在此,有比丘’”等等的话。
“没有指明”,是指不加区分,泛泛而说。
因为世尊——
在《大跋蹉衢多经》中,用“跋蹉,比丘的贪爱一旦断除”等等的话,没有指明具体的自己而说。
正是这样,跋蹉衢多——
说:“且慢,乔达摩尊者,乔达摩尊者可有哪怕一位弟子……乃至……以诸漏尽故……具足而住的呢?”,而在《伤歌逻经》中,用“伤歌逻,在此,有比丘依止于某个村庄或城镇而住”等等的话,也没有指明具体的自己而说。
正是这样,在那经中稍后——
有这样的开示传下来:“这位尊者所开示的法,是甚深的、难见的、难悟的、寂静的、殊胜的、非思量所能及的、微妙的、唯有智者才能体解的,这法不是残暴的人所能善加开示的”等等,因此说“‘因为世尊在《大跋蹉衢多经》《伤歌逻经》以及这部经这三处,都是就自己而作的开示’”。
“指的则是掺着肉的食物”,因为这里食用的是掺有鱼肉的食物,而这里所指的正是鱼肉。
“没有贪着”,就是没有被束缚。
“被贪爱迷惑”,是指凭贪爱而陷入迷恋的状态。
“没有沉溺其中”,是指没有被贪爱所压制、沉溺其中,意思是没有吞咽、吃完之后仍念念不忘。
因此说——
“‘把所有食物一口气抢过来’”等等。
这里的“过患”,是指食物令人厌恶的一面,所以说“‘食物在腹中住一夜’”等等。
以“只是为了让这身体维持下去”等如此传下来的、限定食用食物之目的的这层意思,凭借这与食物相系缚的欲贪相脱离的智慧,具足了这智慧,所以叫“懂得辨明食用目的的智慧”。
“为了这个目的”,是指为了这个目的。
“既然如此”,是指并非说“梵天”只是以慈心而住者的通称,而是就与慈住相违背的那些法而言,梵天以有余断而断除了它们,世尊以无余断而断除了它们,如果你是针对这一点而说的,既然如此,我就承认你所说的这句原话,而不是仅仅在慈住这一通称的层面上,就是这个意思。
说了“另立的一个衔接段落”之后,为了说明这是另立的衔接情形,才说了“在这一处”等等的话。
“关上了这道门”,是指凭着对食用鱼肉的许可,堵住了别人置喙的门路,堵塞了责难的途径。
怎样才是“显示出悲悯”呢?
借着对众生的悲悯为名,来禁止外道食用鱼肉,这是不对的,因为世尊所允许食用的,正是经过三重清净检验的鱼肉。
正如这样说过——
“耆婆,我说凭三种情况可以食用肉”等等(中部·耆婆经)。
律藏中也说过(波罗夷·409;小品·343)——
“提婆达多,我所允许的,是经过三重清净检验的鱼肉。”
食用经过三重清净检验之物的人,对众生的悲悯是不动摇的。
说了“显示出对众生的悲悯”这句概括的话之后,为了阐明它的意思,说了“如果”等等的话。
“凭第一种理由”,是指无论就开示而言,还是就实际做法而言,都是伤害他人的第一个起因。
那生命被拖拽。
“使脖子受到牵引”,是指用绳子套住脖子作为工具,使人无法忍受。
“造下的正是很多福德”,是因为没有冒犯的用意,或者说是出于好意,这就是其中的意思。
为什么说了“大德,我”等等的话呢?是针对“他只是凭着归依才领受了归依”这样的责难,才说了“这”等等的话。
“深入体会”等等,是指从开头到结尾,忆念着这部经,并加以思惟其义理。
其余的意思都是容易理解的。
《耆婆经义注》的隐微义阐明,至此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