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污染说明的解释
- 污染说明的解释
- 施与者:指施与自己财物与他人财物的人。
毁家恶作:因自己的恶行而毁坏诸家、破坏净信,是为毁家;由此而犯的恶作,称为毁家恶作。
- 在这里,以权势布施僧团的贵重物品者,犯偷兰遮罪,这是关联。
在这里的意思是,在这些花等物品的范围内。
有权势者是通过省略taddhita后缀来表达的,意思是凭借权势、以权势者的方式。
布施者的意思是为了摄受家族而以权势者的方式给予的人。
偷兰遮罪的意思是,对于为了摄受家族而给予的人,与通常制定的突吉罗罪一起,如所说:“诸比丘,此五种是不可分配的,不应由僧团、众或个人分配,即使分配了也如同未分配。
若有人分配,犯偷兰遮罪。”(《小品》三二一)这就是所说的偷兰遮罪的意思。
在其他情况下,只是偷兰遮罪。
对于指定用于坐卧处目的物品,也是同样的道理。
当以偷盗的方式布施僧团的财产时,犯突吉罗等罪,这应当被关联起来。
布施者的意思如前所述。
突吉罗等罪的意思是,对于为了摄受家族而给予的人,与败坏家族者突吉罗罪一起,若物品价值一摩沙迦或不足一摩沙迦,犯突吉罗罪;若超过一摩沙迦或不足五摩沙迦,犯偷兰遮罪;若价值五摩沙迦或超过五摩沙迦,犯波罗夷罪。如此,突吉罗等罪发生,这是其含义。
在其他情况下,只是突吉罗等罪。
299-300.
为了摄受俗家,以一切方式种植、令种植、照料那能结果开花的树,是不被允许的,这是应当联系起来的。
而
字总括了采摘、令采摘,编织、令编织等未说及之事。
能成就花果,故称 结果开花的
。
以一切方式
即通过如法语、不如法语、暗示、示意、动作等一切方式。
其中,如法语
是指说:“知道这棵树,知道这个坑,知道这个花圃,知道这里有水”这样的话,以及将干涸的沟渠弄平整。
与此相反的,名为 不如法语
。
示意
是指说:“智者应令人种植花圃等,不久它们就会带来利益”等这样的话。
暗示
是指拿着锄头、铲子等站在花圃处。
动作
是指拿来锄头、水罐等放在附近。
照料
是指做了浇水等事情。
而在编织、令编织方面,应知所有六种花鬘编结方式,即:串成的、编成的、穿成的、缠成的、填塞的、织成的。
然而,它们的差别仅应依名称而了知。
然而,那事即使不是为了摄受俗家,比丘自己做,或以不如法语令人做,也是不被允许的。
然而,若非为了摄受俗家,通过如法语,如说:“这样知道,这样做会美观,为了不让这些花散落,你这样做吧”等,令人做是被允许的。
种植等
是指在不如法的地面上令人种植、令人浇水等,在其他地方则是种植等。
301-2.
现在,为了指出在供花等(事)中八种摄益家事中其余的两项(事),而说了**‘已说’**等(语)。
已说邪命回避(事),即已经说过的(事)。
“将说明徒步差遣的判定”,这是补充的文句(义)。
若父亲们剃度了自己的侍者,安置后,在传送在家事务的信使(信息)时,步步犯恶作,这是关联。
对于同法者,自然不必说,因此只说了父亲等。
在家事务中,这是处所第七格。
步步地,即按步骤、一步步地,这是意图。
即使最初没有接受信息,之后又去说的人,也应当连接为犯恶作(义)。
再次,即之后。
“现在这就是那个村子,来吧,我向他传达信息”,这样想着而偏离道路的人(时),以及一步步说着的人(时),都犯恶作,这是意图。
然而,拒绝了他的信息后(的人),出于悲悯而亲自前往(的人),传达适合自己身份的信息(时),以及传递诸如“以我的名义,礼拜世尊的双足”等适合在家人(接受)的如法信息,也是可以的。
- 以宣扬不实、银钱交易、学习等为始,是指就宣扬不实与银钱交易之事,以及在学习中生起的诸学习中,进行宣说、讲述、公开,故称为以宣扬不实……等为始,意即与彼等相似。
- 使取来父亲们的花,并且取来后,为了供奉塔庙而给予;为了供奉塔庙而给予其余亲戚们所获得的花。
当说“取来后,并且取来”时,因为可能只是说“召集后或使召集后”,所以未说。
所获得的:召集者所获得的(花)也被拿取。
为了供奉塔庙:为了供养三宝。
然而,即使对已到来的优婆塞们,为了供奉塔庙而给予(花)也是可以的。
为了供奉林伽等像:为了供奉湿婆林伽、团形像、雕像等。
- 同样地,果报——以此,他指示了在花的部分所说的一切。
资具匮乏者——那些来客的资具、旅费匮乏或灭失了,这是复合词。
自己人——指自己的可信赖者。
然而,在**义注**(律藏注释书2.436-437)中,“只属于自己的东西”这句话,是为了从偷兰遮等罪的区分中免除(罪责)而说的。
- 应理解为:由被认可者给予。
应给予的:应给予四分之一。
然而,应联系理解为:由另一位征询后给予。
然而,由另一位:即由未被认可者。
限定:通过果实的限定,即“应施与这么多果实”,或通过树木的限定,即“应从这些树施与”,如此限定后。
从那里:从被限定的果实或树木。
应连接:对乞求者、病人或此人。
应指示树木:不应说“这里的果实很好,从这里拿吧”,而应指示树木说“可以从这里拿取”。
- 现在,在显示了八种花等四种的决断之后,为了指出所说的果与花的决断在其余四种中,他说了**“sirīsā”**等。
Sirīsacuṇṇakasavādicuṇṇe:以任何涩味(kasāva)为起始的,那本身就是粉末(cuṇṇa),即合欢树粉末与以涩味等为起始的粉末,这是一个复合词。
因为在注释书(aṭṭhakathā)(pārā. aṭṭha. 2. 436-437)中说:“合欢树粉末或其他任何涩味的”。
应该说“Kasāvādī”的地方,以简略形式说了。
Sesesū:在其余的,即竹等三种之中。
虽然圣典(Pāḷi)没有说,但由于注释书(aṭṭhakathā)中说了,所以他说了“也应将叶带入此处(paṇṇampettha pavesaye)”。
Etthā:在此,即在花等之中。
《杜萨解说》的解释已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