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过失经的解释
二集的第一经中,为了便于击打的意思是:为了便于用棍子顺利地打下去。
由 kañji(酸粥)生出来的东西叫做 kañjiya,也叫做 āranāla,就是酸浆;它又被称为 bilaṅga。把它倒进去的那个锅就是酸粥锅(kañjiyaukkhalikā),也就是 bilaṅgathālikā;而与那种锅相似的刑罚就叫做酸粥锅之刑。
掀开头盖骨的意思是:在头盖骨上开一个大小正好能放进铁球的洞。
磨头如贝这种刑罚的意思是:把头弄得像海贝一样光秃的刑罚。
罗睺口这种刑罚的意思是:使人像太阳被罗睺吞入口中那样的刑罚。
火焰花环之刑的意思是:使人戴上火焰花环的刑罚。
手作灯炬之刑的意思是:使手燃烧发光的刑罚。
剥皮成带这种刑罚的意思是:从身体上剥下一条条像伊勒迦草(eraka)茎条那样的皮带的刑罚。
树皮衣这种刑罚的意思是:用从身体上剥下来的一条条皮带给他当衣服穿上的刑罚。
施行这种刑罚的人,就像从颈部开始把皮割成条、割到腰部为止那样,也从脚踝开始往上割,同样割到腰部为止。
不过义注里说的是:“从腰部开始割到脚踝为止。”
羚羊这种刑罚的意思是:使人像羚羊那样的刑罚。
套上铁环的意思是:把铁环扣上去。
把铁桩打进去的意思是:把铁桩钉进两肘和两膝的尖端。
他就是受到这样刑罚的那个人。
钩肉之刑的意思是:用铁钩把肉扯下来的刑罚。
钱币削肉之刑的意思是:按一枚钱币大小一片片削下来的刑罚。
削(koṭṭenti)就是切割。
碱汁刷身之刑的意思是:先把身体砍削出伤口,再往上浇碱汁的刑罚。
门闩转身之刑的意思是:像转动门闩那样把人转动的刑罚。
使他和地面连成一体,是靠把铁桩钉下去做到的。
稻草垫之刑的意思是:像做稻草垫那样把身体卷起来的刑罚。
行刑人就是执行处死的人。
像搓稻草团一样的意思是:就像做稻草垫的人把稻草搓成一团、再卷绕起来那样,他们也这样做。
饿狗就是那些身形不大的良种犬(koleyyaka)。
因为这些狗力气大、跑得快,而且很凶猛。
价值一千钱的财物包就是装着一千钱的袋子。
使我(yāhaṃ)就是 yaṃ 与 ahaṃ 两个词合成的。
而 yaṃ
是表示原因的词。
所以义注说**“yena ahaṃ”**(由于那个原因,我……)。
已断根的,就是因为贪爱的根已被彻底切断,所以根已断绝。
过失经的解释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