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四)四、款待品的注释
一五二、第四品第一经中,把自己与他人之间因得不到财物和法而产生的孔隙、缝隙、裂缝铺陈开来、遮盖起来、摄受起来,就是款待(santhāra)。
因为世人的共处,由于得不到财物和法这两样,就有了孔隙。
为了使它的那个孔隙不显露出来,就像给椅子铺上坐垫一样,用财物和法来铺陈、摄受,这就叫作款待。
这里,用财物来摄受,就叫作财物的款待。
做这件事的人,对父母、依僧而住的人(bhikkhugatika)、执事人(veyyāvaccakara)、国王和盗贼,即使不先取出上好的一份,也允许给。
东西若是经手摸过才给的,国王和盗贼就会造成损害,甚至害人性命。
东西若是不经摸触就给的,他们就会心生欢喜;这里应当讲述盗贼与龙的故事等事例。
这些故事在《普端严》这部律的义注(Pārā. 185)中有详细叙述。
恭敬地教授诵读(uddesa)、讲解圣典、讲说佛法——这样用法来摄受,就叫作法的款待。
一五三至一六三、
第二经以下各经意思都很明显。
款待品的注释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