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五)五、等至品的解释
一六四、第五品第一经中,像这样了知“在这之前是已经转起的预备作业(parikamma),在这之后是有分心(bhavaṅga),中间是等至”,这种连同预备作业一起辨明安止(appanā)界限的慧,就是善于入等至(samāpatti)。
在出定上的善巧,就是善于出定。
也就是预先就有限定出定时间的智——这里的意思应当这样来理解。
一六五、第二经中,率直者的状态就是正直,意思是不歪斜、不迂曲、不弯曲。
在《阿毗达摩》里(《法集论》1346)也这样说道——
“这里面,什么是正直?
凡是率直、不歪斜、不迂曲、不弯曲,这就叫做正直。”
而不正直,应当按照正直的反面来理解。
不正直有三种:牛尿般的弯曲、月牙般的弯曲、犁头般的弯曲。
有的比丘在初年期、中年期和晚年期都从事二十一种不正当的求取(anesanā),出入六种不应去的处所(agocara),这就叫做牛尿般的弯曲,因为他的行持从开头一直到结尾都是弯曲的。
有的人在初年期和晚年期圆满四种清净戒(catupārisuddhisīla),有羞惭心、谨慎细心、喜欢学处,而在中年期却和前面所说的那种人一样,这就叫做月牙般的弯曲,因为他的行持在中段落入了弯曲。
有的人在初年期和中年期都圆满四种清净戒,有羞惭心、谨慎细心、喜欢学处,而在晚年期却和前面所说的那种人一样,这就叫做犁头般的弯曲,因为他在结尾处落入了弯曲。
有的人舍弃了所有这些弯曲,在一生的三个年龄段里都温良、有羞惭心、谨慎细心、喜欢学处,他身上的那种率直不弯曲的状态,这就叫做正直,因为在一切处都成就了率直不弯曲的状态。
柔和,这里也有人读作 lajjavaṃ(知惭)。
这里的意思是这样——
“这里面,什么是知惭?
凡是对应当生惭的事生惭,对种种恶的不善法的发生生惭,这就叫做知惭。”像这样说的那种有羞惭的状态,就叫做知惭。
这里的词源解释是这样的——会羞惭,所以叫做羞惭者(lajjo),也就是有惭的人;他的那种状态就是知惭,意思就是惭。
这个人有羞惭,所以叫做具羞惭者(lajjī),就像“有花环者”“有诡诈者”这样的构词;他的那种状态就是有羞惭的状态,而这就是羞惭本身。
一六六、第三经中,忍受之忍(adhivāsanakhanti),这里所说的忍受就是堪忍。
因为它是不起对抗,把别人的恶行和恶言担到自己身上来承受,所以叫做“忍受”。
以忍受为特征的忍耐,就是忍受之忍。
戒行洁净的状态就是温和(soracca)。
因为它就是乐于美善行为的状态。
或者说,它是彻底从恶退离的状态,也就是远离的状态,所以义注说**“温顺状态”**。
正因为如此,在《阿毗达摩》里(《法集论》1349)——
“这里面,什么是温和?
凡是身不违犯、语不违犯、身语不违犯,这就叫做温和;一切的戒律仪也都是温和。”——也这样说道。
一六七、第四经中,言语柔和的人叫做和善者,他的那种状态就是言语和善(sākhalya),也就是言语柔和的状态。
所以义注说**“以柔和的言语与人和悦相处的状态”**。
因为以柔和的言语与人和悦相处的那个人的状态,就叫做言语柔和的状态。
正因为如此,在《阿毗达摩》里(《法集论》1350)——
“这里面,什么是言语和善?
凡是那种粗硬刺人、粗暴、让别人难受、使别人恼怒、近于忿怒、不能导向定的话语,舍弃这一类话语之后,凡是那种无过失、悦耳、可爱、动人心弦、文雅(porī)、为众人所喜爱、使众人称意的话语,他说的就是这样的话语;在这里面那种言语柔和的状态、言语和善的状态、言语不粗恶的状态,这就叫做言语和善。”——也这样说道。
这里面,粗硬刺人(aṇḍaka),指的是有病害的、渗出树脂的树上的那种树胶块;也有人说树上长出的蘑菇之类也叫做 aṇḍaka(疙瘤);而在腐坏了的无心材树上像肿块一样长出来的粉团或者硬结,也是 aṇḍaka。
而在这里,由于具有恼害、粗暴之类的性质,像长了刺一样,所以说这种话语是粗硬刺人的。
应当把那种像莲茎一样摩擦着耳朵进来的话语看作粗暴。
由忿怒产生、成为忿怒的随从的,就是近于忿怒。
在城里长大的女子叫做城里的女子(porī)。
话语柔细柔软,像那样的女子一般,所以也叫做 porī——文雅。
以言语柔和的状态等语,显示那种话语现起时的样子。
一六八、第五经中,这里只说了**“不伤害(avihiṃsā),是指悲(karuṇā)的前分”这么多;而《长部义注》的《等诵经的解释》**(3.304)中则说:“不伤害,既是悲,也是悲的前分。”
在《阿毗达摩》里(《分别论》182)也说:“这里,什么是不伤害?
对众生所起的悲、悲悯、悲悯的状态、悲心解脱,这就叫做不伤害”——论中是这样传下来的。
因为这里也是把任何一种悲都称为“悲”,而悲心解脱则一定是已经达到安止(appanā)的。
因为这个解释,是在 suci(清净)一词上为表示状态而加上 -ya 这个字、并把 i 换作 u 构成的,所以说**“清净(socabya),是指洁净状态”**。
而这里的清净(socabya),说的是因为持戒而有的洁净状态。
而《长部义注》的**《等诵经的解释》**(3.304)中则说:“清净,是指由于慈(mettā)以及慈的前分而有的洁净状态。”
正因为这样,在《阿毗达摩》里也这样解释说:“这里,什么是清净(socabya)?
对众生所起的慈、慈爱、慈爱的状态、慈心解脱,这就叫做清净”——论中作了这样的解释。
因为这里也是用“慈”等词来说任何一种慈,而慈心解脱则一定是已经达到安止的。
一六九~一七一、
第六经、第七经和第八经,都和前面说过的方式一样。
一七二、第九经中,诚然,在相应的诸法里保持稳固也就是“力(bala)”的意思;不过,不被对立的诸法动摇这一点,才是更为突出的“力”的意思,所以才说**“由于不被失念动摇”**等等。
一七三、第十经中,由于平息(samana)了对立的诸法,所以叫做止,也就是定,因此说**“止(samatha),是指心的一境性”**。
由于以无常等各种方式去看、去观察,所以叫做观(vipassanā),也就是慧,因此说**“把握诸行的智”**。
一七四、第十一经中,破戒,是指破坏了已经受持的戒的那种违犯。
见的毁坏(diṭṭhivipatti),是指毁坏那种以“有布施(的果报)”等方式运作的正见的邪见,所以说**“见的毁坏(diṭṭhivipatti),是指邪见”**。
一七五、第十二经中,戒具足(sīlasampadā),是指戒在一切方面都达到没有欠缺、完全圆满的状态,这就是戒具足。
因为这里“具足(sampadā)”一词的意思就是圆满。
正因为这样才说**“戒行圆满的状态”**。
见具足(diṭṭhisampadā),是指由于“肯定有(果报)”这类正见得以圆满而生起的智。
而这智按照业自作正见等的区别而有五种,所以说**“这样一说,业自作正见”**等等。
一七六、第十三经中,戒清净,是指能使人达到清净的戒;也就是说,这戒本身清净,能够作为心清净等更上清净的条件。
因为只有十分清净的戒,才是那更上清净的近因。
所以说**“戒清净,是指能带来清净的戒”**。
这里的能带来清净的,意思应当理解为能带来心清净等更上的清净。
而在《阿毗达摩》(《法集论》1372)里,这一点则是这样说的:“这里,什么是戒清净?
身体上的不违犯、言语上的不违犯、身体与言语上的不违犯,这就叫做戒清净”——论中是这样分析的。
见清净,是指能使人达到清净的见的智,也就是见的清净。意思是:所谓正确的见,就是业自作智等能够使人达到、引向胜义清净——也就是涅槃——的智。
所以说**“能带来清净的……或者也指上述五种正见”**。
这里的能带来清净的,意思也应当这样理解:它能带来智见清净,也能带来那被称为见与涅槃的胜义清净。
而在《阿毗达摩》(《法集论》1373)里,这一点则是这样说的:“这里,什么是见清净?
业自作智、随顺真实的智、对道的智(也就是具足道者的智)、具足果者的智”——论中是这样说的。
而在这里,这个不善业不是自己的,这个业才是自己的——像这样从反面和正面了知业是自己所有的智,就是业自作智。
三种恶行,不论是自己做的还是别人做的,都叫做不是自己的业,因为它破坏利益;善行叫做自己的业,因为它产生利益。
至于观智,它既顺应语言上的真实,也不违逆胜义的真实,所以说它是随顺真实的智。
因为观智在为了通达诸相而开始的时候,顺应了以“无常、苦、无我”的方式说出来的语言上的真实;并且正因为它就是这样通达的,所以也不违逆、不错失胜义的真实即涅槃,因为它必定能使人到达那里。
一七七、第十四经中,见清净,说的是第一道正见。
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,就是与那个见相应的精进。
所以在**《长部义注》**中(3.304)说:“见清净,说的是智见。
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,就是与那个见相应的精进。”
这里的智见,是指作为智的那种见。
义注用这个词指的是见道。
与那个见相应的精进,说的是与第一道相应的精进。
另外,见清净也可以指一切道的正见。
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,就是与那个见相应的精进。
所以在**《长部义注》**中说:“另外,前一句说的是四道智,后一句说的是与那个智相应的精进。”
或者说,见清净指的是包括业自作智等在内的一切正见。
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,就是那种心所起的精进发动……(中略)……正精进。
只有这一种解释才与圣典的文句相符。
因为在《阿毗达摩》中说:“至于见清净,就是那种慧、了知……(中略)……无痴、择法、正见。
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,就是那种心所起的精进发动……(中略)……正精进。”这一对法就是这样分别解说的。
所以在**《阿毗达摩义注》**(即《法集论义注》1374)中说:“用‘那种慧、了知’等语句,所分别解说的正是前面说过的业自作智等四种智。
用‘那种心所起的精进发动’等语句所指出的精进,则是这样取的:在慧属于世间之处取为世间的,在慧属于出世间之处取为出世间的。”
这里也一样,意思是说,能带来清净的四道正见,或者那五种正见,就是见清净,因此说**“见清净,正是能带来清净的正见”**。
至于与下面各道(即前三道)相应的精进这句话,义注是按照这样的意思说的:“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,说的就是与第一道相应的精进。”
而这里解释上的不同,是由于各家诵持者的见解不同,所以不应该怀疑义注的这些说法之间互相矛盾。
那么,为什么说“以及与此见相应的精勤”指的只是与下面各道相应的精进呢?为了回答这个问题,就说了**“因为这精进与那个见相符”**等话。
其中,那个见,指的是与下面各道相应的见。
与此见相应的(yathādiṭṭhissa),注释家们这样解释这里的意思:指具有相应的见的人,具有善好的见的人,或者具有已经生起那种方式的见的人,或者具有与应当生起的精勤相符的见的人,或者指行为依见而转的人。
一七八、第十五经中,圆满的欢喜、满意,就是满足;他没有这种满足,所以叫做不满足者;不满足者的状态,就是不满足。
一个人对各种善法的修习不感到满足,因而想要更多——这个词就是对这种想要更多的意愿的称呼。
因为具备这种意愿的人,会先圆满戒行,再生起禅那;得到禅那以后就开始修观;已经开始修观的人,在没有证得阿罗汉果以前,不会在中途停下来,也不会想“到这里就够了,到这里已经做完了”而退缩。
所以说**“除了阿罗汉道以外,对各种善法不感到满足的状态”**。
其中,除了阿罗汉道以外,意思是除去对阿罗汉道的证得。
“以及在精勤上不退转”,这一句因为前面已经说过同样的道理,意思很明显,所以没有加以解说。
一七九、第十六经中,念被忘掉、丧失了,这样的人就是失念者(muṭṭhassati);这种人的状态就是失念,所以义注说**“失念,是指忘失念的状态”**。
而所说的忘失念的状态,是与念相对立的法,并不只是没有念而已。
不正知,就是这样说的那个:“这里面什么是不正知?
凡是不了知、不见……(中略)……无明之闩、痴、不善根”(《法集论》1357)——以这样的话说出的,正是无明(avijjā)。
确实如此:无明因为应当由明来断除,所以是与明相对立的;同样,不正知就是与正知相对立的。
但是,因为当与正知相对立的法存在时,由于这个法的缘故就有了智的缺失,所以说**“不了知的状态”**。
一八〇、第十七经中,念以不漂失为特征——就像葫芦浮在水里一样,使心仿佛只漂浮在所缘表面停留、不沉入其中的那种状态,就是漂失(pilāpana)。
不是漂失,就叫做“不漂失”(apilāpana);这不漂失就是念的特征,也就是念的自性,所以说念“以不漂失为特征(apilāpanalakkhaṇā)”。
等至品的解释结束。
第三个五十经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