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七)二、乐品的解释
六五、第二品第一经中,以满足一切欲望为根本的乐,是指以毫无欠缺地获得一切可受用、可使用的物品为因而生起的欲乐。
以出家为根本的乐,是指以出家为因的独处的乐。
六六、第二经中,诸欲,是指五种欲乐的对象(kāmaguṇa),或者也指一切属于三地的法。
因为曾这样说过:“一切属于三地的法,因为都有值得贪爱这一层意思,所以都称为欲。”(《大义释》一)
出离指的是出家,因为它是从家的束缚中出离的。
或者说,出离就是涅槃——
“出家、初禅、涅槃和毗婆舍那(vipassanā),
以及一切善法,都被称为出离。”(《如是语义注》一〇九)——
因为有这样的说法。
六七、第三经中,所依指的是五取蕴,依于它们而有的乐就是有所依的乐。
由于与它相反,无所依的乐就是出世间的乐。
六八、第四经中,包含在轮转之内的乐,就是属于轮转的乐。
以涅槃为所缘的乐,就是属于还灭的乐。
六九、第五经中,带有杂染,是指被杂染了的。
因此义注说**“趣向轮转的乐”**。
趣向还灭的乐,是指与道果俱行的乐。
七〇、第六经中,只属于圣者的乐就是圣者的乐;而且它既是圣的又是乐,所以也叫做圣者的乐。
只属于非圣者的乐就是非圣者的乐。
而且它既是非圣的又是乐,所以也叫做非圣者的乐。
七一、第七经中,这,是指心乐。
七二、第八经中,与喜一同存在,所以是有喜的乐,就是与喜俱行的乐。
由于本性上就不伴有喜,也由于喜已经消退,这种乐里没有喜,所以是无喜的乐。
不过义注在这里只举出了禅的乐,因此说“比起世间的有喜乐,世间的无喜乐是最上的”。
其实世间的无喜乐也可以是最上的,所以应当打破地的界限来理解哪一种是最上的。
七三、第九经中,自性就是适悦的乐,才是适悦的乐;它不像舍的乐那样自性并非适悦。
这里,虽然与身识俱行的乐也同样是适悦的乐,但义注中只说了“前三禅中的乐”。
七四、第十经中,与定相应的乐,就是定的乐。
不与定相应的乐,就是非定的乐。
七五、第十一经中,因为这是按经藏的说法,所以说了**“有喜的两种禅”**。
七七、第十三经中,色禅由于省略了后半词而称为色;那个色是它的所缘,所以叫做以色为所缘。
至于特别取出第四禅,是因为与它相对的一方(即无色界禅)正是如此——这是为了显示两者能够作同等的配对。
任何色,是指具有变坏特征的任何色。
无色则应当通过否定这一特征来理解。
乐品的解释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