亲依止缘广释注释
三种强依止即:无间亲依、所缘强依止、本性亲依止三种强依止。
所涵盖的那不同的(anekasaṅgāhakatāya):由于对多种缘法的涉及。
都是始终(ekanteneva honti):由于根据因的状态决定心的运转定律。
在那些文句中(yesu padesu):在那些善等文句中。
包含了(saṅgahito):即纳入,在善等文句中,仅对那些特质获得无间亲依止之意。
在那些中不说“对有些”(Tesu ‘ ‘ kesañcī ’ ’ ti na vuttaṃ)。
为何呢?
不能说(na sakkā vattuṃ): 由于始终存在。
在那些中(tesu):在善等文句中。
由于善对不善没有无间亲依止,或者,不善对善,则由于所缘强依止、本性亲依止并不确定,因此这里说“对有些(kesañcī)”。
对已产生的诸缘法(Siddhānaṃ paccayadhammānaṃ):对已完成的诸前法,根据缘的状态(而有)善等 即善的、或不善的之意。
依不善等(akusalādīhi):根据不善或善的分别。
毫无差别(avisesena):根据前述的差别无法理解和明确,故于不善等,对于不善、善用“对有些(kesañcī)”等。
由于所缘的状态,根据前后相继的定律,由于无法维持,而不能获得所缘强依止、无间亲依止之意。
出色执行的(pakatassa):所促成的、或所依靠的。
由于促成的信等、或者依靠季节、食等的发生,都不是对色的相续。
因此说因此,依照……(中略)……依色相续(yathā hi … pe … rūpasantānenā)。
难道在色相续中,除了根据前(法)就没有特别的吗?且难道除了根据相似类型,其就不能根据因?有时可能会怀疑它获得这本性亲依止,故说且在那些....之处(Yasmiñca)。
这里**其(taṃ)**即季节、种子等业等$
复注中为utubījādike kammādike ca,时节、种子、业并列,而再复注里utubījādikaṃ kammādi,似乎时节、种子等包含于业$。依那( tena):即依先前已完成的色。
生起(Uppādanaṃ): 当意识到(是)有意图的。
**策划(pakappanaṃ)**的模式如同受制于前(法)形成的影响。
表现(Pakaraṇaṃ):根据所说的特相,因的状态而展现,从那因的差别而说“自然”。
如果这样,为何只有那色的被排除了,故说此外,正如...(中略)....当知(yathā ca … pe … daṭṭhabbā)。
如此,那么时节、种子等在嫩芽等中作为怎样的特殊的缘呢,故说而种子、时节等...(中略)...由于状态(utubījādayo pana … pe … bhāvato)。
再者,强依止即意味了由于那强力的因,因此前法并非一定需要被完成。
假若如此,在(巴利)三藏圣典中如何包含前(法)呢?故说**只有对前前法才(Purimapurimānaṃyeva pana)**等。
换言之,假定前法确实是已完成的。
由于未显现行相之时,在依处没有发生的欲求。
因此说其与那相似的特相(taṃsamānalakkhaṇatāya)。
法(dhamme):对人、住所、概念的执取而形成的法。
这方式(ayaṃ nayoayaṃ nayo):包含了 所执取的那 由最初的概念制定的法,即如上所述的方式。
仅此处(ettheva):就是这里的“虽然对住所,以亲依止缘为缘”语句。
为驳斥“对当下的本性亲依止的状态”的观点,而用“即将说(vakkhati)”等作插入说明后,为了阐述相应(观点)而说对于如此现起,由于之前出色执行的状态(Paccuppannānampi ca tādisānaṃ pubbe pakatattā)。
对于如此(tādisānaṃ):无论什么样的时节等现前的状态,对于那样的(状态),由于比之前(pubbe)更早地出色执行的状态(pakatattā),而步入了与本性亲依止相应的状态。
然而对于 遍(禅)等,产生于所缘强依止的状态而说籍此意谓“某一”(iminā adhippāyena ‘ ekaccāyā ’ ti āhā)。
同样,由于义注中用“看到了修遍禅(所用)的圆形影像后”等表达了那强依止的状态。
甚至无色界善有强依止(Arūpāvacarakusalampi upanissayo hoti),引申为 更何况欲界、色界的善。
那么依照那(善)而有强依止,为了说明那(善),而说在那 遍(禅)等中...。
未生的禅那生起时(anuppannajhānuppādane):不仅应说无色界禅那,也结合色界禅那而说。
对其所产生的善(taduppādakakusalānaṃ):对于那色界果报所产生的善,对于色界的善之意。
对导引的结生(paṭisandhiniyāmakassa):对导引的色界结生。
由死(cutito):由死作为色界结生的无间缘。
以 之前速行的力量(purimajavanassa vasena):以 临死速行的状态。
此处则用“对其所产生的善”等引出**色界善的 对无色界果报(rūpāvacarakusalaṃ arūpāvacaravipākassa)**而能够关联。
且正如所说的“色界善对无色界果报,强依止", 如此应以”欲界善 对其所产生的善“等来结合。
虽然对出世间果报,对三地的善,根据基础等而显现强依止的状态,同理,为了阐述——对各种地的善、对各种地的唯作、对欲界的善、对色、无色界果报、唯作、对色界善、对无色界唯作,(显现)强依止的状态,故说:同样当知,分别.....(略)(evaṃ paccekaṃ … pe … veditabbo)。
用“依止信而布施”等只是将 本性亲依止以总说载入典籍, 没有分类,故说然而在(巴利)三藏圣典中...(中略)...回答(pāḷiyampi … pe … vissajjito)。
善三法中,由于顺序等分类剖析的状态,故问分中(用)复数表示。
依靠出世间法的再生,对其他(不善),在爱执生起时,出世间法如同是强依止,即这里的“leso”即是这(“如同viya”),而出世间的“再有”对不善,由于强依止的状态而发生,故说应意识到由于这并非本质(na idaṃ sārato daṭṭhabbanti adhippāyo)。
对色界等善(rūpāvacarādikusalānaṃ):对色界、无色界、出世间的善,结合被生起的色界善。
及对色界唯作,无色界果报(有)什么样的强依止,故说在之前未生起时...(中略)...对于阿拉汉(pubbe nivutthādīsu … pe … arahato)。
当欲求某种果报时,对于每种果报,善作为因使之生起,故对诸果报,善(成为)强依止。因此说对四地的果报...(中略)...成为强依止(catubhūmakā … pe … upanissayo)。
然而在阐述对世间的善,出世间的果报没有强依止时,而说然而若(Yadipi)。
由于那“同理,三地的果报”,故只包含了三地的。
这里以那(tena):即不来者($$此处原形是anāgāmi,还是anāgāmī?似乎前者是指果,后者指 得果之人。$$)。
那(taṃ):阿拉汉果。
因此(tasmā):因为看不到之前的状态。
如同那些(tāni viya):如同入流果。
对那些(tesaṃ):对凡夫。
这(imassa):不来者。
这说的是——正如对凡夫在相续中的禅那,对入流果等,由于过去未获得,而没有亲依止缘。同样,对不来者的禅那、由于过去未曾见道果的状态,而没有亲依止缘。
因此说只有过去确实已获得,类似(这样的)才(有)强依止。(upaladdhapubbasadisameva hi anāgatampi upanissayo)。
然而义注中,对下面的果,表达了只有善的强依止的状态。
正如对果报的善,唯作同样 对那些(善)有强依止,为了解释那方法,而说**唯作的义无碍解智(Kiriyaatthapaṭisambhidādiṃ)**等。
仅应该说如理作意中没有(Yonisomanasikāre vattabbameva natthi):对四地的善,则如理作意是强依止, 故仅应说这(如理作意)之中没有,意即为了那目的 而在如理作意的进行之中。
那(taṃ): 如理作意。
那么意味着,对不善、四地果报,强依止即如理作意。
同样,对唯作也(Evaṃ kiriyassapi):正如对善、以所说的如理作意的力量称为强依止,同样,对唯作、以如理作意的力量也适用 之意。
当他依靠那(如理作意),在生起贪等时,对不善以所说的方式,根据善、不善生起的最初状态,对四地的果报,成为强依止。
若只是(本性亲依止而)称为唯作,为何又在本性亲依止 的分类中未涵盖唯作、仅涵盖时节、食、住所?故说**非果报非果报本源法中...(中略)……只指明了方法(nevavipākanavipākadhammadhammesu … pe … nayadassanamattamevā)**。
**诸如此类(evamādikaṃ)中的“类(ādi)”**一词包含了“伴随着善法的无记法不依亲依止缘生起”如此等等的。
强依止(upanissaya)即同义词upanisā(所依,因素)构成,故说根据“以识为近因而有名色,以名色为近因而有六处”等。
确实,这里对识、名色而言,触对色等、及对眼处等(有)强依止的状态。
亲依止缘广释注释毕。